外部性
外部性(英语:Externality)是指个体经济单位的行为对社会或者其他个人部门造成了影响(例如环境污染)却没有承担相应的义务或获得回报,亦称外部成本、外部效应或溢出效应。这种外部效应有时产生有利影响(教育和安全提高社会生产力),有时会产生不利影响(污染和犯罪降低社会生产力)。我们可以按照外部效应产生的影响不同,把外部效应分为外部经济和外部不经济。同时,从社会经济学的观点来看: 一桩交易的买方或卖方如果认为结果对自己不利,那么交易不会成功,所以两愿交易被认为是对于双方都有利的;但是交易成果可能会对第三方造成额外的影响。从受到影响的第三方角度来看,这些影响可能是负面的(例如工厂排放污染),也有可能是正面的(采蜜的蜂群也会附带给邻近植物授粉)。新古典福利经济学认为在合理条件下,外部性的存在将导致非社会最优的结果。那些遭受外部成本的人是不由自主的,而那些享受外部利益的人则不需耗费成本。如果有外部成本存在,两愿交易可能会减少社会福利。遭受空气污染外部性影响的人将其视为自己的效用降低:主观的生气不满或自己负担的成本,例如医疗费用较高。外部性甚至可被视为危害居民的肺部,侵犯到他们的生命与财产权。因此,外部成本可能构成道德或政治上的问题;或被视为生命与财产权无法明确界定的情况,例如,排放污染到物权没有归属人的水域(象征性地为社会大众公有,或是明文在某些国家或/且法定传统上;例如禁止排放污水到溪流或海洋中)。另一方面,正面的外部性将会增加第三方的效用,集体社会福利得到改善;而提供此外部性的私有者却无法获取其利益,即少有意愿增多生产;那么依无政府的理论模式中,集体的福利不会达到社会最优的数量。具有正面外部性的物品包括教育(被认为可提高社会的生产力和福利,尽管更高教育水平的外部性,将由更高工资率而内部化),公共卫生计划(可降低第三方的健康风险和成本,例如传染疾病)和正直的司法与执法。正面的外部性通常与搭便车问题有关。例如,接种疫苗的人减少了周围其他人感染相关疾病的风险;在高水平的防疫措施下,社会将获得很大的健康福祉; 但任何人都有可能拒绝接种疫苗,却仍然借由“搭便车”的方式,规避掉原应支付接种疫苗的费用。当涉及负面的外部性时,有一些提高整体社会效用的理论方法。其一是以市场驱动来纠正负面外部成本,对第三方不愿承担的成本将其“内部化”,例如要求污染者赔偿或修复排污所造成的任何损害。但在许多情况下,内部化成本或收益是不可行的,特别是无法确定造成外部性真正的货币价值。尽管外部性不一定是轻微或局部的,自由贸易经济学家如哈耶克和米尔顿·弗里德曼有时将外部性称为“邻域效应”或“溢出效应”。路德维希·冯·米塞斯同样认为,外部性是因为拥有“个人财产权的明确定义”。
2025第十届经济,金融与管理科学国际会议(ICEFMS2025)涵盖主题包括但不仅限于外部性等领域,会议组委会诚邀全球相关领域的学者、专家参加此次国际会议,就相关热点问题进行探讨、交流,共同促进科学研究的进步与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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